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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g电子生物工程紫外检测仪采购公开招议标二轮公告
来源:pg电子 日期:2024.11.20 浏览量:1697
招标状态:招标结束

pg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对生物工程紫外检测仪采购进行公开招议标,欢迎符合招标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。

一、招议标名称:pg电子生物工程紫外检测仪采购公开招议标

二、采购要求:

1、采购数量及采购内容:

序号

设备名称

数量

工作环境

发票类别及税点

1

紫外检测器

1台套

温度:18-26

湿度:35-65%

增值税专用发票 13%

2

笔记本电脑

1台套

温度:18-26

湿度:35-65%

增值税专用发票 13%

2. 设备要求:  

本系统为紫外检测器,用于纯化工序在线监测280nm的吸光度,是纯化工序生产的主体设备,主要监测蛋白浓度。

序号

需求

URS01   

操作压力最大值:2 MPa (20 bar, 290 psi)

URS02   

设备可检测波长范围:200-700 nm

URS03   

可更换波长滤光器单元

URS04   

工作环境温度:温度:18-26℃湿度:35-65%

URS05   

相对湿度在25-80%时不结露

URS06   

线性:280 nm:± 5%,最高达 2 AU

URS07   

/关可自动归零

URS08   

基线噪声:位于 10 mm 流通池中,波长 280 nm < 2 x 10⁻⁴ AU

URS09   

漂移:预热后 ≤ 2 x 10⁻⁴ AU/h

URS10   

操作空间尺寸大小:200*160*250mm

URS11   

防护等级:IP 20

URS12   

过滤器中心波长精度:±2nm

URS13   

过滤器频带:<10nm

URS14   

一米处噪音小于75dB

URS15   

光源:氙灯闪光灯

URS16   

功耗:35VA左右

URS17   

设备重量:≤10kg

URS18   

……

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议标文件。

3.交货时间:设备在合同签订后55天内所有设备到达招标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,运输时间包含在交货时间内。

4.交货地点: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珠海路99号 pg电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。

5.技术答疑人及电话:洪军 13704888316

三、招标方式:见SRM系统。

四、投标有效期:180天日历日

五、投标人资质要求:
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企业资质证明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文件。若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,除提供上述文件外,还需提供原厂商授权书。
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投标单位近五年内与其他企业无不良合作记录,无不良信誉记录;十年内与pg电子无不良合作记录,无不良信誉记录;

3.提供所投产品不少于3个近三年内相关产品类型销售业绩,注明用户名单、联系电话及联系人,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东北三省内售后维修专业技术人员,并提供技术人员名单。

4.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
5.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。

6.投标单位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。

六、结款方式:电汇。

付款条件:合同签订后,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90%货款,设备到货后,乙方调试完毕且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、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10%货款。

七、评标方法:综合评分法。

八、日程安排

1、报名

时间:20241120日—20241126日,工作日9:0016:00(节假日除外)
方式:登陆供应商注册网址(http://srm-new-qsc.alovemc.com:90 )进行报名。新注册供应商,注册时需上传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。
2
、开标时间及地点:

时间:详见pg电子采购系统。
地点:详见pg电子采购系统。
3
、相关费用
1
)标书款:招标文件每份100元(只提供电子文档),售后不退;(单独汇入,只可提供收据),在SRM系统报名时,将缴费凭证作为附件上传至供应商端;
2
)投标保证金:人民币叁仟元整(3,000元),请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,在SRMpg电子采购系统上进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,并将缴费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,注意缴纳的截止日期,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。
户  名:pg电子股份有限公司

开户行: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

账  号:562010100100119039

注:①投标保证金和标书款必须分别投标方公司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pg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帐户。
②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,每月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(可延迟一天汇入),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。 
③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名称,如格式允许增加注明招标用途。
④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,导致不良后果的,参标供应商自行承担;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。不管投标结果如何,招标方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。

九、联系方式:

联系人:李 艳 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0451-51870068

电子邮箱:liy@alovemc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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